自焚事件
2001年1月23日,在北京城中心地帶的天安門廣場上,5人引火自焚。官方媒體報導稱,自焚者為法輪功學員,但這個事件引起了一些觀察者的質疑⋯⋯
2001年1月23日下午2:40分左右,天安門廣場上一個雙腿盤坐的人點燃了自己身上的火焰,幾分鐘後,另外幾個人也點燃了火焰。
根據官媒報導,其中一個自焚者劉春玲當場死亡,剩下的人被送往醫院。
誰拍攝的影片?
從2001年1月28日起,CCTV開始持續播放有關自焚的節目,影片中包括天安門廣場的俯視鏡頭,以及不少特寫鏡頭。
面對公眾要求解釋這些鏡頭的來源,中共媒體報導稱這些影片是由CNN拍攝的。
【官媒報紙】報導稱,CCTV所播放的那些令人痛心的特寫畫面,來源於從CNN記者手中沒收來的錄像帶——首次回答了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問題:為什麼碰巧有攝像師在天安門廣場上拍攝。
Eason Jordan,CNN新聞部首席執行官⋯⋯說中共電視上播出的視頻錄像不可能來自CNN,因為在事件開始之後,CNN的攝影師就被立即限制活動了。
—— Philip P. Pan《華盛頓郵報》2001年2月9日
但CNN的記者直言這是不可能的,他們不可能距離現場那麼近,並在自焚一開始的時候就被限制活動,相反的是,他們說他們看到了有人帶著大型、廣播級別的攝像機,在警察的指導配合下拍攝自焚事件。
警察以多快的速度撲滅了火焰?
目擊證人以及中共官媒的報到都宣稱,自焚者身上的火焰被迅速撲滅——在短短的90秒之內。
在一段事件錄像中,警察手持多種滅火設備,有些觀察員對警察的迅速反應提出質疑,即警察並不會攜帶滅火器巡邏,另些人稱,這些滅火設備有可能恰巧是預備在現場附近的警車裡的。
錄像中還揭露了什麼細節?
自焚事件發生不久後,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以及海外的學員,發現了中共政府報導中多處破綻,他們仔細分析並放慢了CCTV所播出的自焚錄像。
他們指出,CCTV的錄像中顯示,有一個警察用力擊打了其中一個自焚者的頭部,以至她立即倒地;在另一個畫面中,一個警察若無其事的拿著一塊滅火毯在一個自焚者頭頂上晃悠,當那人喊出了法輪功的口號之後,才迅速將滅火毯覆蓋到他身上。
一種分析是,整個事件是中共一手策劃的,劉春玲可能是被警察刻意殺害,以煽造整個事件的悲劇影響。
自焚發生後幾小時內,中共官媒新華社發表了對事件的英文報導,宣稱自焚者都是來自開封的法輪功學員:
中共媒體的客觀性是否可信?
中共的官方媒體,比如新華社和CCTV,作為共產黨的喉舌存在。除了手握宣傳的大權之外,這些媒體必須順從黨的政治主張。有些話題被禁止報導,媒體會收到如何報導重要新聞的政治指示。對於法輪功的報導,媒體必須和黨保持一致。不同的意見、對法輪功的支持都不被允許。曾在電視台工作的員工提到,他們有時還會編造故事來詆毀法輪功。
事件報導為何如此之快?
在中國,對政治敏感的事件的報導是被嚴格控制的,通常情況下,官媒在被批准報導之前,需要一個嚴格的審查過程,這個過程經常要耗費幾天的時間。
很多事情從沒被報導過。比如,中共媒體從沒有報導過天安門廣場上每日出現的法輪功學員和平請願的場景,再比如在西藏的自焚事件、有關上訪人員等報導,都不被允許。
但是在1月23日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之後,媒體報導跟風而來,顯然沒有經過常規的審批手段。
法輪功宣揚自殺或自焚嗎?
中共官媒報導宣稱,自焚者們由於受法輪功教導的蠱惑而集體自焚,他們堅信通過自焚可以達到「圓滿」。
但法輪功學員,包括許多西方研究法輪功的學者,都指出法輪功禁止自殺或殺生,自焚者的言論與法輪功的信仰和原則相違背。
自焚者被送往附近專門治療燒傷的醫院,之後的幾天內,官媒CCTV的記者採訪了四位自焚者,主治醫師說,他們有人是三級燒傷,有人是四級燒傷,需要做氣管切開手術。
一些觀察員指出,在做過氣管切開手術之後,這些自焚人員還能夠清晰的說話,這很反常。進一步發現,醫院的醫護人員和記者都沒有採取防護感染的措施,錄像帶還顯示醫院中沒有生理監視器。
西方記者、外交官、人權組織都被禁止與自焚者談話,甚至連他們的家庭成員也不被允許到醫院探視。只有CCTV和新華社的記者獲得到醫院採訪的許可,與自焚者的接觸要受到610辦公室的嚴格監控。
政府禁止外國媒體,外交官和人權觀察員進行調查。 —— Ian Johnson《華爾街日報》2001年2月19日
即使在自焚發生之前,一些想報導法輪功的西方記者也面臨重重困境:中共政府監聽他們的通訊記錄,為了會見法輪功學員、報導他們的抗議,記者們經常受到警察的跟踪和騷擾。有些記者的簽證直接被取消、甚至被驅逐出境。
雖然如此,Philip Pan還是突破重重困難來到了自焚者的家鄉,他找到了劉春玲的鄰居,採訪了他們。劉春玲在自焚事件中當場死亡。
官媒描述劉春玲「痴迷」法輪功,但是Pan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能證明劉春玲曾煉過法輪功。她的鄰居描述她“不好惹”、以賣淫為生、毆打母親與女兒,沒有人曾看見過她煉法輪功。
雖然劉春玲與人來往不多,但是她女兒很可愛,正在上五年級,彬彬有禮。鄰居們回憶起來一些關於劉春玲的事,劉春玲很怪,因為她有時會打她的孩子、趕她的媽媽出門,她在夜總會工作,通過陪吃陪喝獲得報酬[⋯⋯]沒人見過她煉法輪功。 —— Philip P. Pan《華盛頓郵報》2001年2月4日
劉春玲完全不像是一個正常的法輪功學員。通常情況下,鄰里之間都會知道誰在煉功,法輪功學員都按照嚴格的心性和道德標準做人,不可能從事賣淫或毆打其他人。有些觀察員推測,劉春玲可能是法輪功的新學員,對法輪功的教導並未完全理解——然而,這與最初中共官媒對她長期習練法輪功的描述自相矛盾。另一些人說,劉春玲完全沒有煉過法輪功,她的自焚可能另有目的,或者可能受到警察的誘導,他們給了劉春玲一些虛假的保證,說能保證她的安全。